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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政府出台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政策30条

时间:2011-09-09 10:30:26    作者: administrator   浏览:

 

  8月23日,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《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》,从10个方面制定出台30条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政策(简称“基层医改30条”)。10个方面分别为: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机制;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;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;强化中心卫生院服务功能;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;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;规范药品采购和回款程序;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;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
     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基层医改工作,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基层医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,要求巩固基层医改成果,完善体制机制,让基层医改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。 
     省委常委、省委秘书长、常务副省长、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詹夏来亲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研,详细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现状及问题;6月3日,亲自主持召开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、医务人员、乡村医生参加的座谈会,就基层医改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座谈;8月8日晚上,又主持召开省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议,就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政策进一步讨论修改。省直各有关部门先后就相关政策进行数次讨论修改。
     8月17日,王三运省长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,听取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政策建议,会议指出,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,总体进展顺利,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,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体制机制初步建立,运转基本稳定正常,要继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机制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,强化中心卫生院服务功能,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,加强村卫生室建设,巩固改革成果,确保新体制机制顺利运行,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。
    省政府出台巩固完善基层医改30条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,这是我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。基层医改30条的出台,即与省政府皖政[2010]66号文件相衔接;又贯彻了国家一系列医改文件精神;同时充分吸取了各地1年多来基层医改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。不少看到文件的县市都感到比较振奋,认为基层医改30条,含金量高,针对性强,对于解决当前基层医改中面临的问题必将起到积极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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