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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在苏州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座谈会

时间:2011-12-28 10:30:27    作者: administrator   浏览: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  2011年12月15日,卫生部农卫司、妇社司、医改办在江苏省苏州市联合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座谈会,会议听取了江苏、安徽等1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广东省深圳市、上海市闵行区等8个市(区)的交流发言。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  刘谦指出,深化医改实施以来,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,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,取得了积极的进展,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,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。下一步重点,一是要落实多渠道补偿制度,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。二是要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,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控制费用,转换运行机制。三是要完善激励分配制度,加强绩效考核,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,避免走“大锅饭”的老路。四是要吸引和稳定基层卫生队伍,推动落实全科医生制度,重点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,提高服务能力。

  刘谦要求,一是要提高认识、全力推进。要充分认识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“保基本、强基层、建机制”的必由之路,是一个系统工程,是任何单一改革所不可替代的,必须下大力气,全力推进。二是要把握时机、抓住重点。当前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面临着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、财政投入大量增加的历史机遇,在“做加法”的同时要“做减法”,抓住关键环节,推进综合改革。三是要改进方法、加强协同。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,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加强同当地发改、财政、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交流,要有耐心、有信心,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。四是要攻坚克难、勇于创新。经验出自基层,综合改革工作必须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既坚定信心,狠抓深化医改任务的落实,又积极探索,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。

 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同志和部办公厅、人事司、规财司有关同志、有关专家以及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代表约70人参加了会议。
 

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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